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學務處 - 余惠真 - nacy4631@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2212
對象: 全校學生_大一_大二_大三_大四以上_碩士生_博士生
標題: 【學生宿舍】106學年度學生宿舍申請作業重要事項
日期: Wed, 15 Mar 2017 11:36:31 +0800
附檔: 106學年宿舍申請時程Instructions and Timetable of Dormitory Application 完成.pdf (195 KB)   

各位親愛的同學,大家好:
  106學年度學生宿舍申請三要件: 
一、完成登錄作業
   1.宿舍申請登錄時間:106年3月16日上午9時起至各階段床位申請截止日止。
   2.宿舍申請登錄,需輸入選課帳號、密碼,並確認已繳清住宿相關欠費,欲登記室友者需驗證室友學號與手機號碼,請同學至電子學習履歷先行確認手機號碼正確無誤。

二、完成床位申請
 1.申請時間如后:
     (1)大學部(女生):106年3月21日中午12時30分起至3月22日16時止。
     (2)大學部(男生):106年3月23日中午12時30分起至3月24日16時止。
     (3)碩博生(男、女):106年3月27日中午12時30分起至3月28日16時止。
     (4)第一次候補(登記):106年3月29日中午12時30分起至3月30日16時止。
        2.說明:
         (1)由於宿舍床位申請攸關同學權益,請同學務必留意各項作業申請時間,並詳閱每一階段床位申請時程與說明,倘有逾期者,基於公平原則,無法申請補辦。
         (2)優先保障住宿之同學(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境外生及大一升大二的同學)亦須依上述時間完成床位申請作業,若未提出申請者將視同床位放棄。

三、繳交住宿保證金
1.住宿保證金繳交時間為106年3月30日中午12時起至4月11日24時止,床位申請成功者須於期限內繳交住宿保證金(每人貳仟元整)以取得住宿資格,請同學務必留意繳費期限。
2.未於期限內完成保證金繳交者視同床位放棄,其放棄之床位將提供候補同學進行床位申請。
3.完成保證金繳交者具有106學年度住宿資格,為避免影響其他同學床位申請權益,建議同學珍惜已完成申請之床位,若非因畢業、休退學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仍要求放棄床位或退宿者,依據「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宿舍申請住宿及退費辦法」第七條第二項,保證金不予退還,特此提醒與說明。

※注意事項提醒:
1.106學年取消寢室電話分機,保留部分公共區域分機供同學使用。
2.床位由同學自行選寢,但須依宿舍需求和住宿狀況,配合生輔組進行寢室與床位調遷編排。
3.寒假期間,行雲莊一、二樓住宿生須配合寒宿需求淨空寢室。 
4.寒暑假期間宿舍關閉,有住宿需求者須配合學校公告時程另提申請。
5.攸關個人住宿權益,申請宿舍床位前請務必詳細閱讀住宿相關法規。
        (1)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2)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宿舍申請住宿及退費辦法
(3)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宿舍住宿收費標準一覽表
(4)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宿舍住宿保證金實施細則
(5)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宿舍電器使用細則
(6)國立東華大學宿舍違約金罰款標準
(7)國立東華大學宿舍生活公約
對學生宿舍申請有相關疑問者,可電洽承辦人員分機:余惠真863-2212,鍾珮玲863-2217。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關心您~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


106學年宿舍申請時程Instructions and Timetable of Dormitory Application 完成.pdf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3232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