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組 - 胡鐿珈 - ice@mail.ndhu.edu.tw - 電話8634107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轉知】106年赴巴拿馬研習西班牙語文獎學金
日期: Fri, 2 Dec 2016 10:23:43 +0800
附檔: 106年赴巴拿馬研習西班牙語文獎學金.doc (79 KB)   

「106年赴巴拿馬研習西班牙語文獎學金」甄選簡章

推薦名額: 各校3名

受獎起訖期間: 106年3月赴巴拿馬國立巴拿馬大學或國立巴拿馬科技大學研習西班牙語文10個月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在校任一學期西語成績80分以上或持有任一級西語檢定通過證明者。
(三)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巴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經學校推薦者。

申請程序日程及評審標準:
(一)初選:申請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於105年12月30日前函送經校內初選所推薦學生申請文件至教育部,每校最多推薦3名。
(二)複選:教育部將於106年1月底前舉行面試,面試以中、西班牙語進行,擇成績優者12名向巴方推薦。甄選成績包括書面審查及面試分數。評審標準:
(1)書面資料:包括在巴讀書計畫、自傳、巴拿馬共和國簡介、在學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
現等,占25分。
(2)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等,占25分。
(3)言詞與表逹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西語能力、邏輯概念等,占25分。
(4)學識與見解:學識及時事的見解,占25分。
(三)甄選結果:106年2月中旬前由教育部函知學生就讀學校。

申請參加甄選應繳文件:
報名表、西語能力證明、學業成績單、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任何證明文件及以西文撰寫之在巴讀書計畫、自傳、巴拿馬共和國簡介(不限字數)。
以上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各頁加註頁碼,1式4份,於左上角以釘書針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申請期限:
2016年12月20日前向國際處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714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