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工讀與獎學金
來源: 學務處 - 葉俊良 - ycliang@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219
對象: 大二_大三_大四以上_碩士
標題: 【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申請期限至105年10月27日(四)止,有意申請者,請把握時限!
日期: Sun, 9 Oct 2016 23:46:44 +0800

本校105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
 
詳細辦法及申請表請參閱: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資訊網頁 / 公告編號:105141
  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40-1007-402.php
 
一、申請對象: 
   (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研究生限發生重大意外變故者。)。
   (二)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三)上學年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0以上,操行成績上下學期均為甲等以上者。
   (四)有社團領導經驗,社會服務或工讀證明者得為優先考慮。
   (五)受領本獎學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學金,其總額三萬元為限(全年全部獎學金七萬為限)。
 
二、獎學金名額及金額:30名,每名4萬元。
 
三、繳交資料:
(一) 申請書 (附半身正面照片)
(二) 戶籍謄本
(三) 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與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四)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戶證明(無者免附)
(五) 上學年成績單
(六) 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七) 有社團經驗(學生幹部)、社會服務(志工)或工作經驗(工讀)之相關證明或獎狀(無者免附)
(八) 詳細自傳、履歷表
(九) 導師或教師推薦信1封。
  ※繳交書面資料之同時,請附上述第1-9項文件之電子檔資料(請參閱申請辦法後列之申請說明)
 
四、申請受理期限:105年10月27日(四)1700時止
 
五、收件辦理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業務承辦人:葉俊良先生  聯絡電話:(03)863-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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