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事務組 - 羅靖雯 - chage2000.tw@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23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單一窗口_系所助理_兼任教師
標題: 車輛管理辦法修訂公告。
日期: Fri, 9 Sep 2016 09:07:41 +0800

一、計程車進入校園不換證,可自由進出本校,故修訂本校車輛管理辦法第五條,所有進入本校校區之車輛,除貴賓禮車及計程車等特殊車輛外,都須持有本校發行或認可之車輛識別證,由指定校門口進出。
二、自行車夜騎未開車燈罰則
    (一)修訂車輛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本校校區均可通行自行車,但必須遵守一般交通規則。自行車在夜間行車應開啟燈光(前燈及後燈),否則以違規處理。
    (二)罰則規定依本校車輛識別證及車輛違規處理費收費要點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自行車違規處理費為新台幣50元整。
                                                                                                                 總務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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