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學務處 - 許嫦雯 - chr@mail.ndhu.edu.tw - 電話2254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正視電子菸危害,目前國內電子菸並未核准輸入或販賣
日期: Mon, 6 Jun 2016 14:47:06 +0800

壓力大,要沉思,吸根菸,但吸菸有害健康,怎麼辦呢?買根電子煙來吸,立即有如香菸吞雲吐霧般感覺,又有淡淡香味,無煩人之菸味,聽說還可抑制菸癮呢!電子煙是一種外形類似菸品的產品,通常由鋰電池、霧化器、卡夾煙彈或補充液所組成,使用電子煙是否就確保健康無虞?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統計由各縣市衛生局、警察局及關務署所送驗之電子煙檢體共計395件,其中324件檢出尼古丁,檢出率達82.0%,相較於102年檢驗件數36件增加近10倍,而檢出率仍高達8成以上。尼古丁是一種興奮劑,可以刺激中樞神經,使人上癮或產生依賴性,重複使用引起血壓上升、心跳加速並降低食慾,食藥署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之電子煙產品,目前電子煙並未經核准製造輸入或販賣,亦非合法藥物或菸品,多數含有尼古丁,在國內外亦曾多次查出含有其他有害物質。 
       
    第63屆世界醫師會也對電子菸提出五大重點聲明:1.沒有研究確定電子菸無害;2.沒有證據證明電子菸可以幫助戒菸;3.電子菸可能會使年輕人因而上癮,進而吸食紙菸;4.電子菸讓消費者誤認是戒菸替代品,導致延緩戒菸時機;5.電子菸應適用菸害防制法規。
    
    對於不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煙產品,倘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醫療效能詞句,即違反藥事法第69條之規定,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其違法物品沒入銷燬之;若物品外形類似菸品,已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之規定,製造或輸入業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屆期未回收者,按次連續處罰,販賣業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菸商相當喜歡現在無法可管的國際局勢,同時可賺取電子菸與紙菸的利潤,唯一受害的是民眾的荷包與健康。
相關訊息詳見華文戒菸網http://www.e-quit.org/CustomPage/HtmlEditorPage.aspx?MId=911&ML=4

     吸菸有害健康,維持健康是通往夢想的唯一道路,如有戒菸相關問題,歡迎致電本校衛生保健組許護理師(分機2254)或免付費菸害申訴專線:0800-531531;戒菸專線 0800-63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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