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組 - 胡鐿珈 - ice@mail.ndhu.edu.tw - 電話8634107
對象: 全校教師
標題: 105年度第2次「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
日期: Wed, 6 Apr 2016 10:53:09 +0800
附檔: 附件一、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辦法.pdf (89 KB)   附件二、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作業流程.pdf (828 KB)   附件三、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經費申請與核銷.docx (24 KB)   附件四、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doc (68 KB)   

本校「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105年度7~12月份出國計畫將於105年4月26日至4月29日受理申請,歡迎各院系所學術單位提出申請計畫。

一、補助目的:推動本校各學術單位與境外學術機構建立「實質合作」,並發展長期夥伴關係。詳細內容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辦法」(附件一),或至國際處網頁:http://www.oia.ndhu.edu.tw/files/11-1114-9761.php瀏覽下載。

二、補助對象:本校各院系所學術單位。

三、補助項目:有助於提升本校國際教育合作交流,且符合年度國際教育發展重點策略之活動。105年度重點策略為「具實質招生效果」之計畫。

四、申請時間:每年4月受理當年度7~12月份出國計畫補助申請,每年10月受理隔年1~6月份出國計畫補助申請。

五、申請限制:各單位(以院、系或所為單位)每期以申請一案為限。

六、申請相關事項:
(一)本次受理申請補助期間為105年7~12月份計畫,受理申請件時間為:105年4月26日至4月29日,計4天。
(二)申請案由國際事務委員會進行審查後,簽請核定。
(三)申請流程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作業流程」(附件二),或至國際處網頁:http://www.oia.ndhu.edu.tw/files/11-1114-9799.php瀏覽下載。

七、計畫申請相關表格及說明,請詳閱:「國立東華大學補助國際學術合作交流申請與核銷」(附件三),所需附件及相關辦法均設有連結。

八、因使用之經費係屬教育部補助,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附件四)規定,「出國人員應於返國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審核完成並奉核定之出國報告電子檔傳送至資訊網,並登錄出國報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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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辦法.pdf

附件二、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作業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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