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洪正哲 - hungchengche@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054
對象: 全校職員
標題: 重申同仁於辦公期間內,應遵守下列規定
日期: Mon, 25 Jan 2016 18:17:50 +0800

重申同仁於辦公期間內,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公務員服務法第10條規定,辦公期間同仁如未奉長官核准,不得擅離職守。
二、請同仁遵守出勤相關規定,於辦公時間內不得無故擅離職守,或從事與業務無關之工作,如因公外出亦須辦妥手續。
三、另本校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中午休息時間為12時至13時;惟為累積寒、暑假彈性補休,請各單位依業務性質於休息期間安排30分鐘之值勤時間。
四、請各單位確實依上開時間上班,避免影響洽公人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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