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工讀與獎學金
來源: 學務處 - 姜紫淇 - yaya@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218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第1次提醒公告
日期: Fri, 11 Dec 2015 10:51:46 +0800
附檔: 104-2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網頁e-mail.doc (33 KB)   

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

一、【申請時間】:104年12月3日(四)至104年12月21日(一)止。

二、【申請對象】:
(一)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凡已辦理減免核准者,不需重新提出申請,將逕予核發至畢業為止(不
           含延長修業年限)。
        2.需依規定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皆需要重新申請
        1.(因各鄉鎮市公所於每年年初才開始受理低收入戶證明書之申請,故請符合低收入戶條件之
           學生於年初時儘速前往辦理申請,本組將依新年度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辦理減免作
           業,請同學先行上網提出申請(印出申請表),待證明核發後連同申請表裝訂後一併送回生輔  
           組辦理,並請同學注意時效,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三)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上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
                                   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
                                           減免就學費用),惟研究所在職專班不予減免。

(五)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七)減免核准在案者:名冊請參考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104學年度第2學期減免核准在案名
                                       冊)。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11-1007-489.php

三、【申請流程】:線上登錄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明文件裝訂後→送生輔組
                                    辦理。(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申請,如逾期辦理者,將完成
                                    4小時之愛校服務)

四、【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學務處\生輔組\學雜費減免)
          http://web.ndhu.edu.tw/StudentSub/

五、【業務承辦人】:姜紫淇小姐,電話:03-8632218,傳真03-8632210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1011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