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學務處 - 王世全 - 936@mail.ndhu.edu.tw - 電話8632225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安全宣導】車速愈快,駕駛與行人危機應變的時間相對愈少
日期: Mon, 5 Oct 2015 11:58:35 +0800
附檔: 煞停距離.jpg (39 KB)   

親愛的同學大家好:
一、本校近日數起交通事故,係因閃避流浪狗或突然轉向;造成後方車輛反應不及而發生擦撞。
二、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引用澳洲運輸安全局資料,若車速為五十公里,煞停反應距離高達28公尺,換言之,若車速五十公里,駕駛必須在28公尺之前覺察危險的存在並反應,否則絕對無法避免行人的傷亡! 由於台灣市區道路大都變相放寬至車速60公里,反應時間以一秒計算,煞停反應距離高達36公尺!
三、所謂安全煞停距離=反映距離+煞車距離;緊急煞車時煞停距離圖示(如附件)請參考。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關心您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


煞停距離.jpg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834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