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工讀與獎學金
來源: 學務處 - 姜紫淇 - yaya@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218
對象: 大一_大二_大三_大四以上
標題: 104-1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第1次提醒公告
日期: Wed, 30 Sep 2015 15:00:43 +0800
附檔: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修正.pdf (618 KB)   學生申請表格.doc (64 KB)   

104-1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
        臺灣學產基金會辦理104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凡符合申請要件者,請於
10月12日(一)前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申請要件:
1.須具低收入戶子女身分之學生(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且不含研究生、重讀生、延畢生)。
2.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新生免核成績)。
3.未領取除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外之政府其他各類助學補助。

檢附資料:
1.申請表(如附件)。
2.低收入戶證明。
3.前學期成績單。
4.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另需攜帶個人私章一枚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參閱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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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承辦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姜紫淇小姐  聯絡電話:863-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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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修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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