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教學卓越中心 - 游家盛 - hyttepd@mail.ndhu.edu.tw - 電話2589
對象: 全校學生_系所助理
標題: 擔任104-1學期教學助理注意事項
日期: Thu, 17 Sep 2015 13:52:31 +0800

各位系助理與同學好

為提升教學品質,並強化學生學習成效,依據104 年8 月19 日104 學年第1 學期第1 次行政會議通過「教學助理助學金作業要點」(http://www.aa.ndhu.edu.tw/files/14-1006-90478,r1065-1.php),請加強宣導凡擔任104-1學期教學助理之同學,均有義務參加由教學卓越中心辦理之「教學助理專業知能培訓研習會」,且至少完成2(含)小時以上培訓課程(即一門課),中心會將時數登錄至學生學習履歷系統做為證明。建議請同學先於104學期先取得證書做為未來擔任TA之資格,於 105 學年度起需領有證書始得擔任各類教學助理。謝謝您的支持。敬祝

順心


教學卓越中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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