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教務處註冊組 - 莊珆芸組員 - registration@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112-2117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教務處註冊公告)104.9.8(週二)下午2:00起可至電子學習履歷系統中查詢註冊情形及列印在學證明(公務信箱,請勿回信)
日期: Mon, 7 Sep 2015 17:37:38 +0800
附檔: 104-1列印在學(休學)證明流程.pdf (2 MB)   

大家好
本校補註冊日期為9月9-10日, 大家一定很想瞭解自己是否完成註冊手續?要如何列印在學證明?教務處註冊組來信提醒大家:
一、自104年9月8日(週二)下午2:00起可以在電子學習履歷系統\重要資訊\註冊資訊中查詢繳費、辦妥貸款及網路註冊等情形。
二、有關繳費資料由總務處出納組、就學貸款資料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分批次上傳系統中,上傳時間如下:
(一)第一次:9月8日(週二)中午
由出納組及生輔組上傳到9月7日止,已有銀行銷帳繳費紀錄或已辦妥就學貸款之學生資料。
(二) 9月9日以後至10月2日(含)前總務處出納組每日中午更新補繳費資料(電話8632364)、學務處生輔組則依學生補繳就學貸款資料之情形分批次上傳(電話8632221)。 
(三)最後一次:10月5日(週一)中午
由總務處出納組及學務處生輔組上傳 10月2日(含)前義務工讀期間(註冊日截止後一週起算十四個工作天內),學生繳納學雜費或補繳就學貸款資料之學生資料。
三、學生繳款後銀行銷帳需3-5個工作天,經總務處出納組上傳繳款日至本系統後,才會顯示為「已繳」,因此學生只要繳費後,至本校中文首頁\在校生\在校學生註冊與助學資訊\學雜費專區\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自行下載繳費單(https://school.bot.com.tw)列印繳費收執聯,即已完成繳費。若同學已完成繳費但系統卻告知未完成繳費者,係因收款單位尚未提供繳費資料給臺灣銀行轉寄給總務處出納組的緣故,請同學不用擔心!若有問題題請電洽總務處出納組鄧瑞美小姐,聯絡電話:03-8632364、傳真03-8632360。
四、本校「舊生」 無故延誤繳費者,由所屬系、所、學位學程通知補繳納學雜費並須在所屬系、所、學位學程義務工讀,補繳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二週(以註冊日截止後一週起算),每逾一日需工讀一小時,至多工讀十四小時,超過二週仍未繳費又未依規定辦妥學雜費延緩或分期繳交者,依學則規定予以勒令退學,請同學特別注意! (請自行至教務處網頁\公告事項\教務規章中查閱「延誤繳交學雜費之處理原則」)。
五、若需列印在學證明者請自行至電子學習履歷系統\修業紀錄中自行列印,如附檔說明(但申請分期附款生無法列印,請攜帶第一期繳費資料及證件來註冊組申請人工列印)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


104-1列印在學(休學)證明流程.pdf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1440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