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主計室 - 黃慧美 - niko0622@mail.ndhu.edu.tw - 電話2081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公告-以手機票證方式搭乘高鐵取據核銷之說明,(詳主計室最新消息)。
日期: Tue, 12 May 2015 13:37:17 +0800

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搭乘高鐵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覈實報支,又據高鐵公司告以,以手機票證方式搭乘高鐵者,可於搭乘日出站時臨櫃取得或透由網路下載購票證明。爰透由上開方式取得之購票證明,均可作為支出憑證,又基於網路下載購票證明係由當事人自行列印,故請由報支者本誠信原則就其真實性負責,並於該證明簽名後作為報支憑證。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880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