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活動公告
來源: 學務處 - 洪睿琦 - celia.hung@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284
對象: 全校教師_全校學生
標題: 【實習公告】遠雄海洋公園 海洋部暑期實習
日期: Tue, 7 Apr 2015 16:59:04 +0800
附檔: 遠雄海洋公園實習作業管理辦法.tif (96 KB)   

遠雄海洋公園海洋部暑期實習生作業管理辦法


規定及義務
1. 實習期間為104.7.6-104.8.29,共八週。
2. 預計招收實習生人數為動物飼育實習生6名、水族飼育實習生2名、解說教育實習生2名,以及獸醫實習生4名。
3. 實習生必須為大三升大四以上之學生。(獸醫系以外學生不在此限)
4. 有意願之學生須準備以下資料
(1). 自傳:500字以內簡歷(不含基本資料),經由遠雄海洋公園主管審核通過,並通知入取學生,始得進行實習。簡歷請於4月30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02634@farglory-oceanpark.com.tw。簡歷格式不限,但內容須包含基本資料(姓名、性別、就讀學校系所、年級、想申請的實習職務)、生活照、想獲得此實習機會的原因,若有一些特殊經歷也可補充。最後入選名單(含候補)將於101年5月5日前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接獲通知之實習生請於5月10日前回覆是否確定前來實習,正取未回覆將依序通知候補同學。
(2). 推薦信:學校老師或過去曾於本公司實習過之學長姐的簽名推薦信。
5. 實習期間本公司不支薪,但實習生於上班期間視同遠雄海洋公園員工,相關禮儀服裝、紀律操守、遊客應對之規定,依照本公司員工守則辦法管理,單位若有其他規定,則依實際工作需求執行。
6. 實習生實習結束前須進行專題報告,報告題目及報告組別由學生與單位主管討論後訂定。報告分為書面及口頭報告,書面格式另行規定,口頭報告每組35分鐘(含15分鐘討論)。所有報告內容皆屬本公司財產,學生若有其他用途應通知本公司,取得同意後始可利用。
工作說明
動物飼育實習生 水族飼育實習生 獸醫實習生 解說教育實習生

實習生福利
1. 本公司提供上下班免費交通接駁車,路線依本公司公告為主。
2. 本公司提供上班日中餐一餐,早晚餐請實習生自理。
3. 本公司提供團體保險,理賠範圍依保險內容執行。實習生若於非上下班時間、非上下班路線上、宿舍外或其他自行行程,發生意外。恕本公司無法提供相關之理賠事宜。其他詳細事項將於實習報到日說明,請實習生務必注意自身在外安全。
4. 實習生每個月有8天休假日,休假方式依據現場單位規定實施。基本執行方式以排休(非週休二日)為主,若有其他協調事項,依現場實際需求進行調整。

 實習生皆不提供宿舍,請同學自行尋找住宿。通知錄取名單時會附上錄取人員名單(含校系及姓名),以及公司交通車路線。同學可以互相聯繫他校或他系同學,共租宿舍降低開銷。
 以上若有其他相關問題詢問,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02634@farglory-oceanpark.com.tw海洋部襄理任一凡信箱詢問,並請留下詳細聯絡資訊。

公告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14-1007-83415,r2730-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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