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事務組 - 蔡麗燕 - liyen@mail.ndhu.edu.tw - 電話2329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新臺幣10萬元)以下應注意事項 日期: Mon, 22 Sep 2014 09:46:48 +0800 附檔: 工程會函.pdf (19 KB)   教育部函.pdf (269 KB)   
各位師長、同仁:大家好! 轉知教育部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有關各單位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新臺幣10萬元)以下採購,應注意事項,以免發生流幣或不法情事,請詳閱工程會函說明。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