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人事徵才 來源: 學務處 - 洪睿琦 - celia.hung@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284 對象: 大四以上_碩士_博士生_校友 標題: 【徵才訊息】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招募勞動條件檢查人員 日期: Thu, 11 Sep 2014 12:01:02 +0800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 招募公告
職 稱: |
勞動條件檢查員 |
發布日期: |
即日起 |
截止日期: |
2014-9-15 |
徵才機關: |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 |
人員區分: |
勞動條件檢查員(臨時人員) |
名 額: |
14 |
性 別: |
不拘 |
地 址: |
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 |
工作地點: |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 |
有效日期: |
即日起至~2014-9-15 |
資格條件: |
該職務資格參照勞動部103年「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條件相關法令實施計畫」人員條件:以具勞工、社會及法律相關研究所畢業以上學歷者為原則。(相關研究所資格表請至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檔案下載:http://lhrb.tycg.gov.tw/site/ex_bureau_index.aspx?site_id=037 ) |
工作項目: |
本職缺工作內容: 1.辦理所轄申訴檢查、專案檢查及一般檢查,其檢查範圍包含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資爭議處法(協助調查事實部分)等其他勞動條件相關法令。 2.辦理勞動條件檢查相關後續事宜(如處分、訴願答辯、登錄陳報檢查結果、統計定提出專案檢查報告等)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3.執行檢查案件需逐案填寫勞動條件檢查會談紀錄,並視需要製作勞動條件檢查業務談話紀錄。 |
聯絡資訊: |
一、應備文件: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及親自簽名)、學歷及工作證明文件等資料。 二、報名手續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9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或親送,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由本局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另依面試成績錄取若干名額列為備取遇缺遞補,備取期限至103年10月15日止。 2.信封上請註明『勞動條件檢查員甄試』字樣。 3.意者請備齊相關資料,逕寄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勞動及人力資源局陳定楷先生收)。 4.聯絡電話:(03)3322101轉6804或6805。 |
詳細內容: |
本職缺以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進用,薪資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屬所訂「補助各縣市政府外籍勞工業務訪視員經費標準表」標準(碩士38,174元/月)。 |
聯絡人: |
勞動及人力資源局陳定楷先生 |
聯絡電話: |
(03)3322101轉6804或6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