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人事徵才
來源: 華語文中心 - 范振原 - clcndhu@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5238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教師_教師、教官_客座教授、專案教師_全校職員_公務員、駐衛警、研究人員、稀少性科技人員_技工、工友_約聘僱人員_計劃約聘人員_全校學生_單一窗口_系所助理_兼任教師_退休教職員_校友_教職員眷屬
標題: 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中心徵聘專案華語教師公告
日期: Mon, 14 Jul 2014 17:20:40 +0800
附檔: NEW華語文中心徵聘專案華語教師公告.pdf (84 KB)   

壹、甄選名額:
華語專案教師(講師級):1-2名。(擇優錄取)

貳、應聘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華語、中文、教育相關系所碩士學歷以上(外國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
二、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三、熟悉「實用視聽華語」或「遠東生活華語」教材者優先考慮。
四、熟悉華語文中心教學相關行政業務者尤佳。
五、具下列資格之一:
1.近十年內曾於國內外華語文教學單位擔任華語文教學工作滿兩年以上者(小班華語教學100小時以上)。
2.政府立案之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結業(90小時以上)且成績優異者。
3.其他足資證明符合應聘資格者。

參、待遇、福利與相關義務:
一、專案華語教師依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辦法」支薪。相關連結:
http://www.personnel.ndhu.edu.tw/ezfiles/22/1022/img/926/lawB-2-9-1030102.pdf
二、專案華語教師一年一聘,依法享有底薪、勞保與健保、退儲金、年終獎金等保障。
三、專案華語教師授課基本時數每週十六小時,十六小時以上為超鐘點。其餘工作範圍得由聘任單位決定。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肆、報名方式:
一、繳交報名資料(請於應徵文件信封外註明應徵職缺類別):
(一) 個人履歷表與自傳(含動機、教學理念)。
(二)零起點華語課程教學設計。
(三) 國內外學、碩士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
(四) 「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五)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能力之文件影本。
(六) 外語能力成績單或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二、採親自送件或通訊方式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還。
請於103年08月05日(週二)前將資料寄(送)達:
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 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中心。 
*通訊報名者請自行查證資料是否寄達。

伍、甄選與到任日期
一、甄選日期:
本中心將於書面審核通過後通知應徵者於8月12日(週二)面試及試教。
二、到任日期:
103年9月1日起以兼任講師起聘,待通過本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聘任程序後,以專案教師聘任。

陸、聯絡方式:
聯絡人:范振原助理
聯絡電話:(03)863-5238
Email:clcndhu@mail.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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