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學務處 - 姜紫淇 - yaya@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218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
日期: Wed, 30 Apr 2014 14:47:21 +0800
附檔: 103-1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網頁e-mail.doc (33 KB)   

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
一、【申請時間】:103年5月1日(四)至103年5月20日(二)止。
二、【申請對象】:
       (一)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凡已辦理學雜費減免並核准者,不需重新提出申請,將逕予核發至畢
              業為止  (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2.需依規定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二)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
          1. 不需重新申請者為:於102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學雜費減免並核准者於103學年度第1學期
              免予 申請辦理。(因低收入戶證明書期限為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故不需重
             新提出申請。)
          2.需再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三)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上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
       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
       減免就學費用),惟研究所在職專班不予減免。

(五)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七)減免核准在案者:名冊請參考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103學年度第1學期減免核准在案名 
      冊)。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11-1007-489.php

三、【申請流程】:線上登錄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明文件裝訂後→送生輔組
           辦理。(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申請,如逾期辦理者,將完成4小時之愛校服
            務)

四、【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學務處\生輔組\學雜費減免)
          http://web.ndhu.edu.tw/StudentSub/

五、【業務承辦人】:姜紫淇小姐,電話:03-8632218,傳真03-86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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