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活動公告, 其他公告
來源: 藝術中心 - arts - arts@mail.ndhu.edu.tw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服務學習】藝術中心藝文活動志工招募公告
日期: Thu, 3 Oct 2013 17:38:11 +0800

【服務學習】藝術中心藝文活動志工招募公告
  藝術中心擬於2013年11月4至12月13日於東華大學湖畔藝文特區一、二樓舉辦「好漢玩字特展」。誠摯歡迎有服務熱情、對藝文活動有興趣的同學一起來協助與參與。

《服務地點》東華大學湖畔藝文特區室內1、2F,
《服務時間與人數需求》
   1.	工作日期:11月04日至12月13日週一至週五
   2.	工作時段:早上08:50-13:00、下午12:50-17:00
   3.	人數需求:每時段1人,額滿為止
   4.	08:50~09:00、12:50~13:00為早午班簽到交接時間
   5.	每時段提供4小時服務時數認證
   6.	需可全程參加工作訓練與說明會者方能報名
《報名方式》採登記制,請親洽藝術中心辦公室 (湖畔2F)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額滿為止,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說明會》11月01日17:30~18:00 湖畔藝文特區室內1F
《服務內容》展覽場地相關工作
   ◎維持展場清潔與秩序
   ◎維持展品安全與清潔
   ◎隨時提供參觀者所需之協助
   ◎參觀人數統計、記錄展場特殊事件與任務
   ◎其他展場工作協助
《權利與義務》
   ◎應遵守學校及藝術中心之各項規定,盡忠職守,保持良好服務態度。
   ◎工作時務必衣著整齊,勿著拖鞋、暴露或邋遢服裝,準時到勤,不可遲到早退。
   ◎工作時,不可從事其他非展場工作內容之事務。
   ◎務必參加藝術中心舉辦之工作訓練與說明會,缺席者,將取消服務工作資格。
   ◎服務均為無給制,服務期滿,藝術中心將發給服務時數證明。
   ◎服務期間如態度不佳、不遵從藝術中心工作規範且經勸戒不從者,
    藝術中心將可取消志工資格,並不發給服務時數證明。
   ◎是否符合各系所「服務學習課程」認定,由志工自行與各系所確定。


藝術中心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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