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活動公告, 其他公告 來源: 藝術中心 - arts - arts@mail.ndhu.edu.tw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服務學習】藝術中心藝文活動志工招募公告 日期: Thu, 3 Oct 2013 17:38:11 +0800
【服務學習】藝術中心藝文活動志工招募公告 藝術中心擬於2013年11月4至12月13日於東華大學湖畔藝文特區一、二樓舉辦「好漢玩字特展」。誠摯歡迎有服務熱情、對藝文活動有興趣的同學一起來協助與參與。 《服務地點》東華大學湖畔藝文特區室內1、2F, 《服務時間與人數需求》 1. 工作日期:11月04日至12月13日週一至週五 2. 工作時段:早上08:50-13:00、下午12:50-17:00 3. 人數需求:每時段1人,額滿為止 4. 08:50~09:00、12:50~13:00為早午班簽到交接時間 5. 每時段提供4小時服務時數認證 6. 需可全程參加工作訓練與說明會者方能報名 《報名方式》採登記制,請親洽藝術中心辦公室 (湖畔2F)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額滿為止,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說明會》11月01日17:30~18:00 湖畔藝文特區室內1F 《服務內容》展覽場地相關工作 ◎維持展場清潔與秩序 ◎維持展品安全與清潔 ◎隨時提供參觀者所需之協助 ◎參觀人數統計、記錄展場特殊事件與任務 ◎其他展場工作協助 《權利與義務》 ◎應遵守學校及藝術中心之各項規定,盡忠職守,保持良好服務態度。 ◎工作時務必衣著整齊,勿著拖鞋、暴露或邋遢服裝,準時到勤,不可遲到早退。 ◎工作時,不可從事其他非展場工作內容之事務。 ◎務必參加藝術中心舉辦之工作訓練與說明會,缺席者,將取消服務工作資格。 ◎服務均為無給制,服務期滿,藝術中心將發給服務時數證明。 ◎服務期間如態度不佳、不遵從藝術中心工作規範且經勸戒不從者, 藝術中心將可取消志工資格,並不發給服務時數證明。 ◎是否符合各系所「服務學習課程」認定,由志工自行與各系所確定。 藝術中心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