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教務處註冊組 - 楊秋霞 - csyong@mail.ndhu.edu.tw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10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學退規定修訂!! 日期: Wed, 2 Jan 2013 14:09:36 +0800
各位同學:大家好! 一、學則之學退因素修訂業經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修訂如下: 第43條略以:「連續二學期或累計三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不及格及歷年修習學分數總數二分 之一以上不及格者,應予退學。境外學生(以入學當時之身分為界定)累計三學期學業平均 成 績及歷年修習學分數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不及格者,應予退學」。 二、此修訂101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實施,修訂條件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頁/公告事項/教務規 章/學則,請各位同學自行查閱!! 若有任何問題可電洽教務處註冊組(03-863211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