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人事徵才 來源: 會計室 - 莊家榮 - cjr@mail.ndhu.edu.tw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會計室徵專員一名 日期: Thu, 13 Dec 2012 11:04:41 +0800
職 系: 會計 職 稱: 專員 官等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 名 額: 乙名 工 作 地: 花蓮縣 上網期間: 自101年12月12日 ~102年12月20日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 2.高考(含相當考試)及格之現職人員。 3.熟諳主計法規、審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有作業基金實務經驗者尤佳。 4.熟諳電腦視窗軟體及網路系統操作。 5.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且具溝通協調能力。 6.擇優候補人員2名。 工作項目: 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 聯絡方式: 意者於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如應填之欄位空白或僅標註詳附件均不予計分)、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訓練進修<請至終身學習網站下載>)等證件影本,如通過英日法德西班牙語檢定,請附合格證書影本,掛號郵寄或親送: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國立東華大學會計室莊家榮先生收,聯絡電話:03-8632081,信封請註明「應徵國立東華大學會計室專員」,以上履歷證件請依上開順序以A4紙張雙面影印(勿以訂書針裝訂)****非現職主計人員,需符合修習會計學、統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60小時以上;另其曾任公務人員(含公營事業機構)期間,具有三年以上之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者,其考績(成)須至少三分之一列甲等。**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