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蔡語棠 - emma@mail.ndhu.edu.tw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推廣開班單位請注意,關於遇天災停課後是否補課之相關機制,請依教育部來函辦理。
日期: Wed, 14 Nov 2012 20:08:13 +0800

 

教育部來函,各校辦理之推廣教育,遇天災停課後,是否補課之相關機制與說明,應載明於招生資訊,
以避免衍生爭議一案,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相關訊息亦同步公告於推廣教育網頁,敬  請查看。
 
 
教育部 臺高(三)字第1010187601B號函
 
主旨:有關各校辦理之推廣教育,遇天災停課後,是否補課之相關機制與說明,應載明於招生資訊,
   以避免衍生爭議一案,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學校就推廣教育各班次招生資訊,應載
  明下列事項,於學員報名時向其適當說明後,並由其簽名確認:一、各班次為學分班或非學分班
  。二、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三、學員之學雜費收
  費、退費基準及使用校內設備等權利義務事項。四、其他應注意事項。」
 
二、為避免發生遇天災停課補課、退費之爭議,請依上開規定,將相關機制及說明納入招生資訊予以
  載明,以免影響學員權益並衍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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