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陳俐穎 - aspen@mail.ndhu.edu.tw
對象: 全校職員_公務員、駐衛警、研究人員、稀少性科技人員_技工、工友_約聘僱人員_計劃約聘人員
標題: 【人事室公告】重申同仁於辦公期間內,不得無故擅離職守
日期: Thu, 25 Oct 2012 10:55:34 +0800

重申同仁於辦公期間內,不得無故擅離職守

一、查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0條規定,辦公期間同仁如未奉長官核准,不得擅離職守。

二、請同仁遵守出勤相關規定,於辦公時間內不得無故擅離職守(如未到用餐時間,不得前往用餐),或從事與業務無關之工作,如因公外出亦須辦妥手續。

 

人事室  敬啟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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