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教務處課務組 - 谷淑貞 - janegu@mail.ndhu.edu.tw 對象: 全校教師_系所助理 標題: 本學期「全英語授課課程」教材補助費或教學助理(TA)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日期: Thu, 27 Sep 2012 09:54:22 +0800 附檔: 101-1補助申請表暨請領說明.docx (43 KB)   101-1補助申請表暨請領說明.pdf (102 KB)   
主旨:本校101學年第1學期「全英語授課課程」教材補助費或教學助理(TA)申請案,自即日起至101年10月26日(週五)止受理申請,請查照。 ………………………………………………………………………………………….. 各位老師,收信好, 本校為促進教育國際化,提升學生英語能力……等目的,訂有「獎勵教師全英語授課實施要點」,其內容請參見: http://www.aa.ndhu.edu.tw/files/14-1006-22713,r1065-1.php 「全英語授課課程」教材補助費或教學助理(TA)申請說明如下: ■申請資格: (1)非屬「獎勵教師全英語授課實施要點」第二點規範排除之論文指導類…等課程類別。 獎勵教師全英語授課實施要點第2點第2項:英美語文學系課程及各開課單位開設之一般英語語言課程、外籍教師所授課程、論文指導類、專題、講座、書報討論、實驗、實習、技術性課程、實作課程、個別指導性質之課程,均不適用本要點。 (2)選課學生人數達本校「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辦法」第四條最低開課人數標準(學士班10人、碩博班3人)。 (3)授課教師選擇不加計0.5倍授課時數。 (4)課程未接受外部或本校其他經費補助。 ■申請期限: 自即日起至101年10月26日(週五)止 ■申請程序: (1)填具申請表(如附檔/附表一),並檢附中英文課程綱要、教學計劃表及最近3年內已開設全英語授課課程之教學評量,向開課單位提出,經開課單位審查,並送系(所)主管及院長核章後,再送教務處核定。 (2)教材補助費(或TA助學金)每學分為新台幣伍仟元,每位教師申請全英語授課獎勵每學期至多以2門(或6學分)為上限。 ■經核可申請者,教材補助費或教學助理助學金請領請見附檔說明。 敬謝您 課務組 承辦:谷淑貞 分機: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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